2022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T 17743-2021《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标准,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走线槽泛亚电竞、平稳性、夹紧力)、视网膜蓝光危害、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燃烧、防引燃)、电源端子骚扰电压、9kHz~30MHz频率范围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频率范围辐射电磁骚扰 (或 30MHz~1000MHz频率范围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构(走线槽、平稳性、夹紧力):灯具平稳性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灯具会发生倾倒,灯具倾倒后发光面可能贴着桌面,导致温度过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同时台灯倾倒可能会砸伤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