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至6月期间,出厂风扇灯(产品名称:SL-幻影-42寸)5台,销售金额625元、风扇灯(产品名称:SL-FS-沐风-摇头)25台,销售金额3125元。风扇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中第七大类“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代码0702“电风扇”种类,必须经过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当事人出厂上述风扇灯时,未取得相应的3C证书。当事人已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认证范围覆盖风扇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为3。 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主动供述另有未经认证出厂吸顶灯、平板灯、筒灯、支架灯等产品,上述产品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中第九大类“照明电器”中代码1001“灯具”种类,必须经过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当事人现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上述产品的3C证书。具体情况如下:①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出厂吸顶灯50个,销售金额共1900元,2022年10月26日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吸顶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2);②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出厂平板灯50个,销售金额共1500元,2023年8月21日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平板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9、2);③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泛亚电竞,出厂筒灯100个,销售金额共400元,2022年11月28日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筒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8),2022年12月23日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筒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8);④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出厂支架灯100个,销售金额共720元,2023年4月13日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支架灯的3C证书(证书编号:3)。 综上,当事人未经认证,共出厂①风扇灯30台,销售金额共3750元;②吸顶灯50台,销售金额共1900元;③平板灯50台,销售金额共1500元;④筒灯100台,销售金额共400元;⑤支架灯100台,销售金额共720元。计算货值金额8270元,违法所得8270元。当事人已取得认证范围覆盖上述产品的3C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