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200批次LED照明产品,涉及厦门生产企业112家。此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安全要求》、GB 7000系列灯具产品标准、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743-2021《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 性能要求》、GB/T 24824-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GB/T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LED照明产品的结构(走线槽)、结构(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结构(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结构(视网膜蓝光危害)、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外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外部接线(软线固定架)、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限值、互换性、绝缘电阻泛亚电竞、介电强度、机械强度、功率、功率因数、光通量、光效、一般显色指数、相关色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全部合格。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