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22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
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程宗玉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发行价格为19.66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44,760,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10元,扣除发行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
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UBSAG、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传兴、董卫国、林金涛、吕强、王赤平、于海恒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每股发行价格6.30元,普通股(A股)最终数量40,550,79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469,995.90元,扣除发行费用8,820,708.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649,287.6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863,483,344.32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B16,746,836.13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直接投入募投项目C1837,811,513.4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C241,072,900.00销户余额转至基本户C3323,876.00本年度使用情况销户余额转基本户D57,123.07司法划转E964,767.97期末余额F=A+B-C1-C2-C3-D-E02024年半年度,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万元。
2、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46,649,287.68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B158,713.51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直接投入募投项目C213,163,114.20本年度使用情况直接投入募投项目D12,560,896.00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D230,000,000.003项目序号金额司法划转D3547,783.20期末余额E=A+B-C-D1-D2-D3536,207.792024年半年度,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6.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一)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5月9日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14日,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对于名家汇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资资金后续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
(二)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名匠智汇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5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存款余额存储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田路支行605248,360,595.98535,989.64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2582--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15--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田路支行677-218.15活期合计248,360,595.98536,207.79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1,308.30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即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246,649,287.68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查询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确认,兴业银行深圳彩田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05)资金存在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划转人民币547,783.20元的情形,详见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司法强制划转的公告》。
2、因公司与安徽华电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安徽华电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向无为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兴业6银行深圳彩田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605)于2024年6月21日被无为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620,058.25元,因账户余额为535,989.64元,故实际被冻结金额为535,989.64元。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7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6,348.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7,888.4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5,956.96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80%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1.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是55,000.0065,762.34-66,602.79101.2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2..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是20,000.0015,892.71-16,493.55103.78%[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3.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是11,348.33684.80-684.8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4.永资补充流动资金否-4,107.29-4,107.2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6,348.3486,447.14-87,888.43-----超募资金投向无8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86,348.3486,447.14-87,888.4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由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鉴于原募投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和满足现时需要,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必要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的4,10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3亿元用于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原募投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和满足现时需要,继续投入该项目的必要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公司拟将“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的4,10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2022年3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已到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24,664.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6.0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72.4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1.补充工程配套资金项目-13,886.4013,886.40256.0910,790.7377.71%----1.1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立体防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作伙伴引入(标段一、二)项目否4,663.244,663.2404,665.17100.04%2023年3月否否1.2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境提升工程否6,116.276,116.27256.096,125.56100.15%2024年12月否否111.3中国凤凰古城·凤仙境·森林温泉艺术小镇艺术景观照明及附属建设工程否3,106.893,106.89---2023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2.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否3,379.153,379.15-3,382.29100.09%2025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3.补充流动资金否7,399.387,399.387,399.3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664.9324,664.93256.0921,572.40-----超募资金投向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24,664.9324,664.93256.0921,572.4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立体防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作伙伴引入(标段一、二)项目:智慧城市建设为近两年各地积极探索的新型城市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形态,公司实施的南山区安防项目为当前国内较大的示范项目,具有较强的品牌与推广效应。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合计3,097.62万元。
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624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3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境提升工程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境提升工程6,116.27256.096,125.56100.15%2024年12月不适用否否合计-6,116.27256.096,125.56100.15%----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酒泉城区夜间旅游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是应业主方要求,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有所变动,导致进度缓慢未达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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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丽岛新材:丽岛新材:关于“丽岛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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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华夏幸福:华夏幸福关于与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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