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16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通报的2014年灯及灯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共在安徽省内抽取了14组样品,12组样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5.7%。
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灯及灯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细则》。(该细则制定的依据为:(GB16844-2008、GB/T17263-2002、GB7000.203-2013、GB7000.1-2007、GB17625.1-2012、GB7000.201-2008、GB7000.202-2008、GB19044-2013)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灯及灯具产品的标志(安全)、预防触电、机械强度、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显色指数、谐波、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泛亚电竞、电气强度、泄漏电流、谐波电流等10项技术指标开展检验工作。
安徽省质监局表示,本次检验结果显示安徽省灯具产品总体合格率有所提高。大多数企业均能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企业质量意识逐渐增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但同时个别企业个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本次抽查中发现,黄山市光明堂爱欧依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一批次LED天花灯被检出谐波项目不合格,安徽莱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一批次LED路灯被检出外部接线;